关于2019级学生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的通知
关于2019级学生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
重新学习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通识教育中心:
根据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结合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,我校将于2021年3月29日开始对2019级学生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进行重新学习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总体安排
(一)学习对象
此次重新学习对象为2019级学生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已修读且补考后未获得学分的课程。
(二)学习方式
此次重新学习教学方式分为:
1. 达到重新学习开办标准的(20人)课程,安排线下周末开课;
2. 未达到重修学习开班标准的课程,采用线上教学的方式进行重修教学(由任课教师手机、整理教学资源,合理安排教学活动,指导学生完成线上学习,并录入考核成绩)。
二、 具体安排
(一)任务安排
各二级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通识教育中心根据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名单于2021年3月26日内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提交重新学习开课任务并完成排课。
(二)重新学习选课
各二级学院学业导师、辅导员根据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名单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学业指导,并且督促学生完成重新学习选课,重新学习选课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—3月28日。
(三)重新学习教学
重新学习学生根据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上课通知的相关要求,按时、按量完成重新学习的学习过程,重新学习执行正常教学所有标准和要求,并提交重修教学日志表。
(四)重新学习缴费
2019级学生重新学习按照《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》执行,每学分按80元缴费。
缴费时间:2021年4月10日—2021年5月10日。
缴费方式:通过微信线上缴费。
补充说明: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不参考课程考核,不认定重新学习学分。
(五)重新学习考试
重新学习完成后,考试课考试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(体育课除外),考查课由开课学院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,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课程考核。
若学生在在重修选课期间或学习期间有疑问,可前往教务处咨询。
附件
附件1: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名单
附件2:重修教学日志表
教务处
2021年3月19日